一、背景与目的
为加强化德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丰富地名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化德县政府依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相关法规和政策,决定建立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决策: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区划地名管理重点任务。
2.优化行政区划:负责行政区划的优化调整,包括设立、撤销、变更等。
3.地名管理:拟定地名管理政策,统筹协调命名、更名、拼写、译写及标准地名审定等。
4.争议处理:细化成员单位职责,协调处理争议和难点问题,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5.文化传承:强化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弘扬红色地名传统文化。
三、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等23个单位组成,县民政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设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
四、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参与行政区划规划、审核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建议、配合组织实施、监督标准地名使用等。具体职责包括:
·县民政局:统一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规划思路,负责审核命名、更名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指导监督宣传文化领域标准地名使用,开展地名文化宣传。
·县委编办:参与审核调整方案,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
·县委网信办:审批地名备案公告,提供相关数据信息。
·县发改委:参与研究规划、审核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其他单位:如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分别负责各自领域内的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五、总结
化德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提升地名文化内涵和城市品位。通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规则,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为化德县的社会治理、文化传承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