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化德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科学高效应对辐射事故,保障公众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辐射环境安全。该预案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
二、工作原则与适用范围
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等原则,适用于化德县行政区域内除核事故外的各类辐射事故应对,如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等。
三、辐射事故分级
辐射事故根据性质、严重程度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每级事故均有明确界定标准。
四、组织指挥体系
化德县人民政府成立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指挥部下设多个应急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调查处置组等,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作。
五、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
预案强调核技术利用单位应落实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同时,建立健全辐射事故监测体系,完善预警机制,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
六、信息报告与通报
预案规定了信息报告的时限、程序和方式,要求事故单位及时报告,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响应并通报相关信息。
七、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响应行动包括先期处置、医学救援、应急监测、现场处置、外部支援等。
八、响应终止与后期处置
当辐射污染源泄漏或释放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且危害被彻底消除时,终止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与评估、总结报告等。
九、应急准备与保障措施
预案要求加强队伍、技术、资金、物资装备、交通与运输、通信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十、应急能力维持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应急值守等方式,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同时,对在应急管理及响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
该预案为化德县应对辐射事故提供了全面、具体的指导,有助于科学高效处置辐射事故,保障公众安全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