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解决农村困难老年人生活照料问题,规范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运行管理,促进全县农村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
二、编制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乌兰察布市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入院对象与程序办理、内部运营与院务管理、经费保障与财产管理、附则五章内容,明确了入住对象、入院程序、服务内容、院务管理、资金保障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等,进一步规范化德县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入院有程序、管理有组织、运行有制度、发展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