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化德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8月14日
化德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化德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和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2022年全县区域内汛期降雨量偏少,通过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全县未发生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全县地质灾害不发育,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地面塌陷点1处。全县地质灾害主要以地面塌陷为主。按发育程度划分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按规模划分大型1处(表1)。
表1 地质灾害规模统计表
类型 规模 |
特大型(处) |
大型(处) |
中型(处) |
小型(处) |
合计(处) |
地面塌陷 |
0 |
1 |
0 |
0 |
1 |
合计 |
0 |
1 |
0 |
0 |
1 |
三、2023化德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与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1、分区原则
滑坡、崩塌、泥石流三类地质灾害的致灾因素都能够进行量化,主要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地面塌陷主要为采空塌陷,目前尚无法完全采用定量方法来反映,必须采用定性分析为基础,以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及发育规律为基础,然后采用定量方法来反映地质灾害与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易发区划分。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结合地形地貌、岩石类型等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活动等影响因素进行划分: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
2、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域划分
全县均为低易发区及不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分区原则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人口密度及工程设施分布、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危险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分区结果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把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的城镇、人口集中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区、主要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等地区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把地质灾害发生少、危险性较小、公共设施分布较少的地区作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偏远山区人口少且分散、工程活动少,地质灾害少发,危险性小的地区划为一般防治区。
2、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化德县内共划分为2个地质灾害防治区,其中重点防治区1个,面积4.17km2,占全县面积的1.65%;一般防治区1个,面积2529.83km2,占全县面积的98.35%。
表2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级别 |
代号 |
防治亚区名称 |
面积(km2) |
面积比(%) |
主要防治 灾害类型 |
重点防治区 |
A1 |
塬林煤矿(化德县境内)一带重点防治亚区 |
4.17 |
1.65 |
地面塌陷 |
一般防治区 |
C1 |
其他一般防治亚区 |
2529.83 |
98.35 |
崩塌 |
(1)塬林煤矿(化德县境内)重点防治区
该重点防治区为塬林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面积4.17km2。矿区一部分位于化德县境内,一部分位于镶黄旗境内。矿区面积10.4231km2,开采深度由1280~950m标高。截至目前,矿山开采煤层形成4处采空区,总面积约1km2,综采采空区形成了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主要表现为地裂缝,地裂缝为间断性裂缝,裂缝长2~10m,宽度约为0.10m~0.30m,间隔一般为5m。主要对过往行人、车辆及井下工作人员和井下工程造成威胁。
(2)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其他地区,主要为公路两侧及矿山,主要为崩塌。主要危害对象为过往车辆及人畜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1、防灾减灾新理念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更高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要求,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防御标准。“十四五”时期,应全面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稳步提升我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为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2、极端天气现象增多,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随着极端灾害性天气过程明显增多,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且损失严重,相当数量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可能未被查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度、广度、深度尚不能满足防灾减灾的要求。地质灾害成因机理有待深入研究,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责任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
3、社会经济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由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和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类对大自然过多的索取和不合理的工程活动,使人类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地质灾害的发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传播极发达的时代,地质灾害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偶然发生一起地质灾害,都可能引来各方面深度关注,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
按照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针对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预测及重点防范范围确定,汛期要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尤其是威胁居民、建筑物、水利设施等灾害重点防范点,县政府要组织各乡镇、有关部门做好实地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对危害性大、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当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汛前实施必要的简易阻排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工程等。同时,还要预先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撤离路线以及保护供水设施安全的措施等。
为加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研究,成立化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武朝鲁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肖 靖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广冰 县发改委主任
成员:薛晓铭 县住建局局长
马亚圣 县工信局局长
贾 强 县林草局局长
张宏文 县水利局局长
曹登峰 县民政局局长
李 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鹏举 县气象局局长
蔺 举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庆峰 朝阳镇镇长
黄小博 七号镇镇长
李 东 长顺镇镇长
于 平 公腊乡乡长
张国鑫 德包图乡乡长
曹 军 白音特拉乡乡长
指挥部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肖靖兼任,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沈卫江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其成员如下:
主 任:肖 靖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沈卫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孙飞武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温宏伟 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斌县 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指导员
乔旭东 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股股长
王胜利 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股长
霍荣杰 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副股长
李国峰 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股长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要认真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任务的落实,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主要领导、行政村、自然村负责人。
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县、乡镇人民政府将有关防灾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和人员,督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要积极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订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四)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各乡镇、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的组织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排查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要设立警示标志,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险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各乡镇要将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落实到行政村和矿山企业,并最终落实到人。要明确各级具体监测责任,签定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书,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三级监测预报网络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密切合作,继续做好我县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反馈,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害威胁群众。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防灾督查、雨后报告、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建立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
(六)严格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要有专门人员日夜值班,责任到人、值班到位,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凡发生地质灾害,不论级别大小,各乡镇政府、乡镇各中队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并及时报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理。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
(七)扎实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开发旅游景点或者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
(八)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各乡镇、有关部门应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以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为宣传平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面对灾害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进一步加强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互相配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和监督采矿权人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进一步加强铁路、公路沿线、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交通、文旅等部门要对铁路、公路沿线、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前、中、后进行排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戒牌,提示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领导有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
化德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值班室电话:
0474--7902115(周一至周五白天值班电话)
0474 --7902115(周六至周日白天、周一至周日夜间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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