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我县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设立化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化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曹玉海 县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 魏锦林 县总工会主席
阮雁春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
王丽红 县工商联主席
成 员: 段 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 栋 县工信局副局长
邓丽坤 县住建局副局长
魏玉琴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世文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史卫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科 县发改委副主任
马志远 县人社局仲裁业务负责人
石丽丽 法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化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志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化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聘任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讨论重大或者疑难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今后,仲裁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自行调整,县政府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