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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德县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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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25011706738F/2025-0001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化德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6-03
文号: 化政发〔2025〕24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化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德县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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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化德县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化德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化德县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中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九中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就业促进行动的部署,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变化对就业影响,全力促进我县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就业优先导向,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1.树牢就业优先导向。强化产业落地与带动就业协同、招商引资与就业协同、企业用能用地保障与用工保障协同,建立县内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发改、工信、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大项目审批和项目引进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用工需求预测,对接统计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汇总更新所属行业企业名单及用工需求,实时推送县人社部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投资促进中心、化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健全产业发展体系。优化我县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铁合金,继续优化服装加工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科技和创新型企业,统筹做好新技术应用和岗位转换,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全县第二产业新增就业岗位150个以上。(责任单位:化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3.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直播电商、外卖配送、快递等新业态扩大规模,创造更多就业新机会。大力促进文旅康养、家政服务、住宿餐饮等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便民生活圈、商品集散中心,壮大汇民园市场,丰富服务业产业结构,拓宽莲德养老岗位需求,扩大家政服务从业规模,扩大文旅就业机会。新开拓季节性文旅就业岗位150个以上,新增家政从业人员150名以上。(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投资促进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4.推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建设。紧扣新一轮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培育壮大农牧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通过争取上级耕地深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项目,支持我县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认证家庭农牧场60个。(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借助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用好税收减免、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2025年全县企业总量突破2000户,个体工商户总量突破8000户。(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国税局化德分局)

6.壮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主体。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创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引才招聘、高级人才寻访、职业信息提供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面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荐1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全市评选,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二)提升就业技能促增收

7.实打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康养托育、现代服务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县各行业培训规模达到1000人次以上。强化就业导向,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项目化显性化培训模式,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企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8.开展重点群体专项培训。针对各类重点群体培训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各行业部门面向产业工人、银发经济、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培训250人次以上。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我县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及种养大户参加上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育计划。(责任单位:县总工会、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农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2025年申报化德县服装缝纫工为“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双品牌。积极组织我县技能人才参与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技能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化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

10.强化职业教育与就业联动。强化职业教育与就业联动,发挥县职业高中人才培养作用,扩大订单式人才培养规模,全年培养80人以上,开展企业新型学徒转岗、高校毕业生专项技能提升、职业学校在校生新质生产力赋能培训,全年培训4期、200人以上。完成技工学校年度招生任务100人以上,深入推行技工学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工学一体化专业占比保持50%以上。(责任单位:县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总工会)

11.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育。全面落实“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大力推行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落实技能强企专项行动,全年新增技能人才40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100人以上。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载体培育建设工作,全年建设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财政局)

(三)拓宽重点群体就业渠道

12.稳定政策性岗位供给。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招聘比例要求,招录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开发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扩大“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等政策性岗位招聘规模,2025年提供政策性岗位5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教体局、财政局)

13.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紧盯本地区重点企业、用人单位,及时发布青年见习岗位需求,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20人以上,就业见习30人以上。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1131”帮扶(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教体局)

14.促进农牧民就近就地就业。争取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实施以工代赈,优先实施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群众务工人数多的项目。“三北”工程和防沙治沙风电光伏一体化、高标准农田、交通水利等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尽可能就近就地用工,通过组建农民施工队、劳务合作社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建设,帮助农民就近就地就业,今年开工重大项目和以工代赈项目3个以上,吸纳劳动力100人以上,组建农民施工队、劳务合作社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应急局、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落实好“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就业帮扶工作机制,“人找服务”变为“服务找人”,依托乡镇、社区等基层平台做好辖区内失业人员跟踪摸底工作,积极引导失业人员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密切关注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变化,依托“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对困难群体持续开展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就业帮扶,落实社保补贴500人以上。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提供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零工市场作用,全年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165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0人以上,新开发公益性岗位30个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教体局、总工会、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深入用工企业开展“访企拓岗”活动,大力宣传招聘退役军人税收减免相关政策,鼓励用工企业加大退役军人招聘力度。深入实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根据全县产业发展及企业用工需求,对标精准就业,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推进与就业签约企业深度合作,及时收集、汇总、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2场以上,推动全县退役军人充分就业。(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信局、工商联)

(四)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17.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财政局)

18.提升创业服务水平。落实“创业内蒙古行动”,强化创业载体建设,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对有创业意愿人员开展创办企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后续跟踪等服务。组织参与创业沙龙、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搭建创业交流平台,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全年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2笔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农科局、财政局、化德县职业中学)

(五)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

19.延伸就业公共服务链条。2025年,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零工市场、工会驿站、商圈等建设2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推进数字赋能就业服务。依托自治区“就业内蒙古”求职招聘平台和“蒙速聘”小程序,汇集发布“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和“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总工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21.大力开展招聘服务活动。全年组织各类招聘会、直播带岗活动5场以上,入企探岗活动4期以上,岗位推送活动40次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工信局、各相关行业部门)

22.夯实基层就业服务力量。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安置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到基层就业服务站工作。开展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2场以上,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工作人员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强化组织实施,细化落实举措,结合实际抓好本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要高度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经济走势及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加强对高失业风险行业、企业的监测。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相关部门围绕落实就业促进行动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部门专项资金等资金支出。鼓励各部门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结合工作需要,安排专项保障资金。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加快就业相关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加快拨付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凝聚工作合力。县人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本工作方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选派1名业务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研究部署、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对各部门工作落实迟缓、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催办,必要时纳入县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推动落实。

附件:落实就业促进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总).1xlsx(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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