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化德县统计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11日
化德县统计数据共享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内党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统计数据价值,进一步提高县委、县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提升治理能力,建立统计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
一、共享意义
1.提升决策质量。统计局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持。通过整合不同领域的数据,可以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问题,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提供依据。
2.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采集数据,减少资源浪费。各部门可以直接利用共享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节省时间和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促进协同治理。数据共享有助于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在应对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时,各部门能够更好地协同作战,形成治理合力。
二、共享内容
1.社工部:负责提供全县乡镇及村级单位相关资料。
2.发改委:负责提供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审批信息、农畜产品价格等相关资料。
3.政数局:负责提供年度全部注册单位基本信息,季度提供新成立、注销、变更各类经营主体信息等相关资料。
4.税务局:负责提供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批发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0 万元、住宿餐饮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及税务活跃单位信息等相关资料。
5.公安局:负责提供年度户籍、常住、出生人口及各乡镇户籍相关资料。
6.农科局:负责提供全县农、牧、渔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变更、注销情况等相关资料。
7.住建局:负责提供有资质的建筑业、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和所有房地产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相关资料;负责提供商砼站企业相关资料;负责提供全县热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销售量、供应量相关资料。
8.工信局(商务局):负责提供全县技改项目备案审批信息等相关资料,协助统计部门做好规上工业、工业投资等平台数据报送工作。负责提供达到或接近规模标准的批发零售、住宿 餐饮和商务租赁服务业企业信息,全县汽柴油等油品销售量,消费市场和促销政策及效果等相关资料。
9.财政局:负责提供月报、季报、年报财政收支及财政预决算等相关资料。
10.人社局:负责提供增资因素、人才政策等相关资料。
11.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及各乡镇年度耕地面积及辖区面积等相关资料。
12.民政局:负责提供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基金会、社团以及养老、特困供养人员和殡葬信息等相关资料。
13.教体局:负责提供全县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年报、月报等相关资料 。
14.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利建设项目和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等相关资料。
15.卫健委:负责提供卫生事业基本情况年报、月报资料,包括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资料。
16.交通局:负责提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年报、月报等相关资料。
17.文旅局:负责提供文化旅游方面等相关资料。
18.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全县全社会用电量等相关资料。
19.林草局:负责提供林业和草原方面相关资料。
20.司法局:负责提供新增、变更、注销的律师事务所等相关资料。
21.金融监管局:负责提供全县月度、年度、季度银行存贷款相关资料;提供全县保险行业相关数据材料。
22.气象局:负责提供年度气象相关资料。
23.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运营商:负责提供通信网络业务总量、用户、基站等相关资料。
24.统计局:全面监测主要经济指标发展情况,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公布上级部门反馈的主要经济指标等相关资料。
此外,自然资源、民政、公安、财政、金融监管局、农科、交通、工信、教育、文旅、卫健、人社、水利、医保、林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还需提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一套表信息相关资料 。
三、共享方式
1.定期报送数据。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本部门掌握的数据报送至统计局或其他指定部门,由其进行汇总和整理后进行共享。
2.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部门间的数据共享联席会议,交流数据需求和使用情况,协调解决数据共享中存在的问题。
3.开展联合调研。针对重大问题或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共同收集和分析数据,为决策提供参考。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统计数据共享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推动、研究、解决数据共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配合、协助、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 。
二要扎实做好数据统计基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和统计工作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数据和资料的汇总整理,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及时向统计部门共享相关数据和资料。
三要压紧压实数据共享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明确统计负责人和单位分管统计负责人,规范统计各环节工作,要挑选业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负责做好数据共享工作,确保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有序推进。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