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5-203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5-2030年)》
2025年8月18日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5—2030年)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 1
1.2 规划期限 5
1.3 规划范围 5
第二章 区域环境与畜禽养殖现状 6
2.1 自然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 6
2.2 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成效 7
2.3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问题 12
第三章 规划目标 14
3.1 指导思想 14
3.2 编制原则 14
3.3 总体目标 15
3.4 规划指标 16
第四章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 17
4.1 粪污产生量 17
4.2 土地承载力 19
4.3 水环境承载力 21
4.4 水资源承载力 21
第五章 推动畜禽养殖转型升级 23
5.1 优化养殖产业发展方向 23
5.2 提升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 23
5.3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养殖模式 24
第六章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25
6.1 基于承载力优化养殖空间布局 25
6.2 持续加强畜禽养殖分区管控 25
第七章 加强源头防控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26
7.1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防控 26
7.2 推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27
第八章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29
8.1 合理选择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29
8.2 推动构建新型种养循环机制 29
第九章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力度 31
9.1 严格畜禽养殖项目环境准入 31
9.2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风险管控 31
9.3 完善粪污处理利用台账管理制度 31
9.4 建立污染信访溯源与治理闭环机制 32
第十章 效益分析 33
10.1 经济效益 33
10.2 环境效益 33
10.3 社会效益 34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35
11.1 组织领导 35
11.2 政策支持 35
11.3 技术指导 35
11.4 资金筹措 36
附 件 37
附件1:术语解释 37
附件2:畜禽养殖土地承载力测算 40
附件3:粪污处理主推技术模式 43
附件4:化德县规模养殖场清单 46
畜禽养殖业是化德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是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为推进化德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2018年10月26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修订)》,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1月11日起实施
1.1.2政策、规划及相关文件
(1)《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2)《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
(3)《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
(4)《关于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25〕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7)《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8)《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9)《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1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11)《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2)《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13)《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14)《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15)《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2〕47号)
(16)《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 年)》
(17)《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乌政发〔2021〕106号)《化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8)《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9)《化德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20—2030年)》
(20)《化德县养殖业废弃物污染负荷环境承载力预警分析及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
(21)化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德县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化政发〔2025〕8号)
1.1.3标准规范
(1)《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3)《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10)
(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6624-2011)
(5)《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7622-2011)
(6)《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
(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2019)
(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
(10)《有机肥料》(NY/T525-2021)
(11)《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 2065-2011)
(12)《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
(13)《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3877-2021)
1.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期限为2025—2030年。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化德县所辖3个镇、3个乡,即:长顺镇、朝阳镇、七号镇、德包图乡、公腊胡洞乡、白音特拉乡。
规划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以下养殖户及散户。
第二章 区域环境与畜禽养殖现状
2.1自然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
2.1.1区域概况与社会经济
化德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乌兰察布市东北部。全县总面积2534平方公里,辖3个镇、3个乡。常住人口95273人,其中70.8%集中在长顺镇。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68.5亿元。
化德县地处阴山北麓东端,内蒙古高原中部南缘,属剥蚀低山丘陵区,地势西高东低。山地、丘陵、川地相间,呈现“远看是山,近看是川”的景象。气候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干旱少雨,风大沙多,日照时间长达3077小时。年均降水量320.6毫米,由东南向西北呈递减趋势。多年平均气温2.8摄氏度,夏季温热短促,冬季寒冷漫长,植物生长期短。全县无常年性河流,均为季节性泄洪通道,其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时令河流4条,汇水总面积2647.3平方公里。地下水丰缺不均,水资源匮乏。
化德县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建设用地分别为795.8、413.4、1222.8、0.0004、73.4平方公里。土壤类型以栗钙土为主。植被类型属典型半干旱草原类型。耕地土壤氮含量0.5~1.2 g/kg,有效磷含量10~25 mg/kg,属于中低水平范围。
2.1.2生态环境质量
化德县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024年水质质量总体良好,饮用水水源全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
2024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8.8%。主要污染物为PM2.5、O3_8h,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25%,O3_8h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7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3。
2024年全县国控土壤背景点位1个,监测指标14个,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达标率为100%。
2.2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成效
2.2.1畜禽养殖规模与分布
化德县是乌兰察布细毛羊核心区,政府高度重视羊、肉牛产业发展,制定了化德县肉羊养殖产业提升实施方案、“家家养牛羊,户户促增收”实施方案等。2024年,全县养殖生猪1.4万头、家禽13.6万羽、奶牛436头、肉牛2.9万头、羊26.5万头,折合猪当量22.6万头。
全县养殖量主要集中在朝阳镇、长顺镇、七号镇及德包图乡四个乡镇,占全县养殖量的比重达到78.3%。全县奶牛及家禽养殖量少,90.2%的养殖牲畜为半舍饲的肉牛、羊,其中羊养殖量占比46.8%,主要分布在朝阳镇(22.9%)、德包图乡(19.1%)、七号镇(16.0%)及长顺镇(15.9%);肉牛养殖量占比43.4%,主要分布在朝阳镇(40.9%)、长顺镇(16.5%)及七号镇(15.2%)。生猪养殖占比为6.2%,主要分布在朝阳镇(50.8%)和七号镇(27.6%)。
表2.1化德县各乡镇养殖量 单位:头(只、羽)
乡镇 | 生猪 | 家禽 | 奶牛 | 肉牛 | 羊 | 合计(猪当量) |
长顺镇 | 1080 | 48315 | 86 | 4865 | 41961 | 36587 |
朝阳镇 | 7076 | 2369 | 0 | 12052 | 60537 | 71559 |
七号镇 | 3843 | 3449 | 0 | 4498 | 42413 | 35939 |
德包图乡 | 841 | 5148 | 0 | 3524 | 50611 | 33038 |
公腊胡洞乡 | 800 | 31814 | 0 | 3078 | 30056 | 24355 |
白音特拉乡 | 300 | 45000 | 350 | 1439 | 38939 | 24806 |
合计 | 13940 | 136095 | 436 | 29456 | 264517 | 226284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试行)》(内政办发〔2018〕12号)划分,化德县全县规模养殖场共21家,设计养殖生猪68980头,家禽7.4万羽,肉牛1200头,羊3800头,折合猪当量为77460头。截至2024年末,受市场因素影响,全县规模养殖实际存栏量远低于设计存栏,特别是生猪实际存栏量不足千头。
表2.2 化德县规模养殖场设计养殖量 单位:头(只、羽)
乡镇 | 生猪 | 家禽 | 肉牛 | 羊 | 合计(猪当量) |
长顺镇 | 380 | 9000 | 0 | 0 | 740 |
朝阳镇 | 300 | 30000 | 250 | 300 | 2453 |
七号镇 | 0 | 0 | 550 | 700 | 2113 |
德包图乡 | 600 00 | 20000 | 400 | 0 | 62133 |
公腊胡洞乡 | 0 | 9000 | 0 | 0 | 360 |
白音特拉乡 | 8300 | 6000 | 0 | 2800 | 9660 |
合计 | 68980 | 74000 | 1200 | 3800 | 77460 |
化德县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近万户,呈现“小规模、广分布”的格局。受市场波动影响,普遍存在养殖量变动幅度大、变动周期快、持续运行不稳定等问题。全县以羊、肉牛和生猪为主,辅以少量家禽、马、驴、骆驼等特色养殖。羊养殖业是支柱产业,占养殖总量的70%以上(按动物数量计),生产效率较低,平均规模小;牛养殖以肉牛为主,奶牛极少;生猪养殖普遍,但规模最小,分布上高度分散;马、驴、骆驼等特色养殖仅零星存在,未形成规模。从污染物产排角度出发,化德县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半舍饲分布区域承担最重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压力。
表2.3 化德县各乡镇规模以下养殖情况
乡镇 | 养殖户数量 | 分布情况 |
长顺镇 | 共669户,其中羊423户,奶牛5户 | 羊分布在各自然村,奶牛分布在南伙房和城郊区 |
朝阳镇 | 共2990户,其中羊976户,牛1118户,生猪896户 | 20个行政村均分布 |
七号镇 | 共1643户,其中羊685户,肉牛178户,生猪980户 | 全镇13个行政村均有分布 |
德包图乡 | 共2390户,其中羊648户,肉牛224户,生猪841户 | 全乡12个行政村均有分布 |
公腊胡洞乡 | 共971户,其中羊407户,牛236户,猪357户,家禽386户 | 分布全乡48个自然村 |
白音特拉乡 | 共381户,其中羊329户,肉牛46户 | 主要分布在大白音特民建村、肖家村、色庆沟村、解放村、和睦村 |
2.2.2禁养区划定与管理
化德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贯彻禁养区调整支持政策,按照“谁划定、谁管理”的原则,不断推进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全县共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9个,包括城镇居民区6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3个,总面积23.84平方公里。截至2024年末,禁养区内不存在畜禽规模养殖场。
2.2.3畜禽粪污处理及设施
化德县已初步建立起覆盖粪污收集、贮存与规范化处理的完整链条,环境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规模养殖场推行节水型干清粪工艺,源头有效实现污水减量控制。21家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规范化堆肥场、沉淀池/氧化塘等处理设施,系统构建场内粪污固液分离等处理体系;散养户因地制宜,主要采用人工清粪结合垫料方式,依托自然堆沤或简易沉淀实现基础性处理。目前,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100%。
2.2.4粪污资源化利用
在资源化利用方面,规模养殖场已初步构建并运行“种养一体、内循环消纳”的模式,基本实现粪污全量高效就近还田,有效促进了种养循环与地力提升;散养户主要依托自有耕地、草场实施就地还田或进行冬季风干燃料化利用,形成了因地制宜的基础性资源回用途径,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全县草畜平衡区面积160余万亩,推行季节性休牧,消纳部分以半舍饲养殖方式为主的羊、肉牛粪污。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9%,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初步显现。
2.2.5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
化德县作物种类主要以玉米、小麦、马铃薯为主,境内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较少,农药施用少,土地资源丰富,环境容量大,具有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的独特优势。全县总播面积89万亩,其中马铃薯5万亩、小麦12万亩、燕麦30万亩、杂粮杂豆10万亩、籽玉米5万亩、油料11万亩、糖菜1.5万亩、蔬菜3万亩、饲草作物11.5万亩。
化德县发展明盛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40余家,依托配套饲料基地,持续推动种养结合循环模式。规模以下养殖户、养殖散户粪污利用配套土地为农户自家耕地、草场,实施粮改饲、皮燕麦项目,种植青贮玉米和皮燕麦等,养殖产生粪肥还田,提升土壤地力,种植所需饲草料,构建种养结合良性循环。
2.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问题
规模化养殖水平低。化德县畜禽养殖呈现“小散弱”特征,高度依赖传统散户模式,经营主体分散且现代化程度低。现有产业规划未能科学引导养殖布局和适度规模发展,制约了标准化、现代化养殖体系的建立。
资源刚性约束凸显。县域水资源本底匮乏,难以支撑生猪等耗水较高的畜种大量养殖,养殖产业发展受水资源约束明显。牛羊存栏量呈增长趋势,天然草原草畜平衡压力较大。
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生猪养殖场仍采用耗水型的水冲、水泡粪方式。养殖场处理设施存在规模小、能力弱的问题,粪污运输管网配套不完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规模以下养殖户普遍缺乏粪污专用堆存场地,处理设施简陋、工艺不规范,自行还田操作粗放,成为环境污染和养分流失的主要风险点。
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单一。第三方有机肥加工业发展滞后,缺乏规模化、专业化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有机肥深加工、商品化及高附加值产业链缺失,种养循环未能形成规范高效、互利共赢的闭环体系。
粪污污染监管能力薄弱。养殖污染监测体系不健全,部分场户未实施规范的还田废水监测。对规模以下养殖户监管能力不足,执法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溯源追责困难,存在粪污污染风险。
第三章规划目标
3.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工作安排,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以绿色养殖为导向,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治理路径,推进畜禽粪污规范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3.2编制原则
(1)统筹兼顾,重点突破
统筹考虑化德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畜牧业发展需求、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种养结合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指导养殖场改造升级。
(2)因地制宜,分类管控
充分考虑化德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科学布局,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对不同地区、不同畜种、不同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单元区别对待,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因地制宜推广利用模式,做到科学还田,就地就近利用,可持续运行,提高防治成效。
(3)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综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土地承载力,系统评估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合理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建立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机制,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方式。
(4)多方联动,协同推进
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扶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治理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3.3总体目标
到2030年,建立起空间布局合理、种养结合紧密、粪污高效利用、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的畜牧业发展与污染防治格局。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203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污染治理水平持续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进一步规范,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涉畜禽养殖污染重复信访举报次数每年不多于3次。
3.4规划指标
规划期内,按照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充分考虑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制定以下目标指标。
表3.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目标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 现状值 | 2030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89 | ≥90 | 约束性 |
2 |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3 |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4 | 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5 | 涉畜禽养殖污染重复信访每年举报次数 | 次 | - | ≤3 | 约束性 |
第四章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
4.1粪污产生量
化德县2024年共养殖生猪1.4万头、家禽13.6万羽、奶牛436头、肉牛2.9万头、肉羊26.5万头,折合猪当量22.6万头。按照《化德县养殖业废弃物污染负荷环境承载力预警分析及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畜牧养殖量发展趋势,2030年,预计生猪30万头、禽类40万羽、肉牛10万头、肉羊40万只,折合猪当量80.5万头,主要增长畜种为肉牛和生猪。
2024年全县产生粪污量64.4万吨,其中液体粪污量22.4万吨、固体粪污量42万吨。养殖量最大的朝阳镇产生粪污量占全县粪污量的34.1%。肉牛、肉羊粪污产生量占全县粪污量的90%。预计到2030年,全县产生粪污量251.5万吨,其中液体粪污量160.2万吨、固体粪污量91.3万吨,粪污主要增长点在于生猪、肉牛养殖量的增加。目前全县草畜平衡区消纳粪污已饱和,下一步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途径侧重于有机肥加工和农用地还田。
表4.1 各乡镇粪污产生量表 单位:万吨
乡镇 | 固体粪污 | 液体粪污 | 粪污总量 |
长顺镇 | 6.84 | 3.21 | 10.05 |
朝阳镇 | 13.50 | 8.44 | 21.94 |
七号镇 | 6.54 | 4.07 | 10.61 |
德包图乡 | 6.31 | 2.81 | 9.13 |
公腊胡洞乡 | 4.55 | 2.14 | 6.69 |
白音特拉乡 | 4.27 | 1.70 | 5.97 |
合计 | 42.03 | 22.37 | 64.40 |
表4.2 各畜种粪污产生量表 单位:万吨
畜种 | 2024年统计值 | 2030年预测值 | ||||
固体粪污 | 液体粪污 | 粪污总量 | 固体粪污 | 液体粪污 | 粪污总量 | |
生猪 | 5.09 | 5.09 | 10.18 | 11.94 | 109.50 | 121.44 |
家禽 | 0.34 | - | 0.34 | 0.76 | - | 0.76 |
奶牛 | 0.32 | 0.16 | 0.48 | 0.73 | 0.37 | 1.10 |
肉牛 | 21.50 | 10.75 | 32.25 | 73.00 | 36.50 | 109.50 |
肉羊 | 19.31 | 6.37 | 25.68 | 29.20 | 9.64 | 38.84 |
总计 | 46.56 | 22.37 | 68.93 | 91.30 | 160.24 | 251.54 |
4.2土地承载力
化德县耕地总面积795.8平方公里,其中长顺镇、朝阳镇耕地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量的45.2%。园地总面积0.0004平方公里,仅分布在长顺镇。林地总面积413.4平方公里,其中七号镇和德包图乡林地面积占全县林地总量的40.6%。草地1222.77平方公里(其中人工牧草地0.15平方公里),各乡镇均匀分布。化德县土地利用整体呈现出“草地为基、耕地集聚、林地斑块分布”的特征,全县耕地、林地、草地面积占比超过97%。
化德县土地承载力测算依据耕地、园地及人工牧草地面积、种植种类、种植面积及产量进行计算。
表4.3 化德县各乡镇土地承载力计算
序号 | 县区 | 土地可承载猪当量(头) | 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80%) | 现有猪当量(头) | 占比 |
1 | 长顺镇 | 238252 | 190602 | 36587 | 15.36% |
2 | 朝阳镇 | 364270 | 291416 | 71559 | 19.64% |
3 | 七号镇 | 254599 | 203680 | 35939 | 14.12% |
4 | 德包图乡 | 151822 | 121458 | 33038 | 21.76% |
5 | 公腊胡洞乡 | 221317 | 177053 | 24355 | 11.00% |
6 | 白音特拉乡 | 214777 | 171822 | 24806 | 11.55% |
合计 | 1445038 | 1156030 | 226284 | 15.66% | |
化德县现有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为144.5万头,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为115.6万头,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为22.6万头,占全部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15.66%。从全县范围的土地承载力来看,满足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的需求,现有耕地、人工牧草地能够消纳畜禽养殖所产生的全部粪污量。
依据《化德县养殖业废弃物污染负荷环境承载力预警分析及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到2030年,全县规划养殖生猪30万头、禽类40万羽、肉牛10万头、肉羊40万只,折合81.6万头猪当量,为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56.47%,低于阈值,现有土地承载力可满足2030年规划养殖规模。
表4.4 化德县畜禽养殖规模与土地承载力对比 单位:头(只羽)
养殖畜种 | 2024年统计值 | 2030年预测值 |
生猪 | 13940 | 300000 |
家禽 | 136095 | 400000 |
奶牛 | 436 | 1000 |
肉牛 | 29456 | 100000 |
肉羊 | 264517 | 400000 |
总量(猪当量) | 226284 | 805333 |
土地承载力(猪当量) | 1445038 | |
占比(%) | 15.66 | 56.47 |
4.3水环境承载力
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水质时间达标率和水质空间达标率,反映评价区域内水质在时间和空间尺度上的达标情况。水质达标情况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中的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化德县无地表水国控断面,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参照《乌兰察布市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化德县水质时间达标率为83.33%,水质空间达标率为80%,水环境承载力为81.67%,处于未超载状态。
4.4水资源承载力
全县水资源总量3.18×107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2.06×107立方米,目前用水量为1.20×107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8.57×106立方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 385-2020),按照现有生猪1.4万头、家禽13.6万羽、奶牛436头、肉牛2.9万头、羊26.5万头计算,年总用水量1.58×106立方米,全年畜禽养殖用水量占全县水资源总量的5.0%,占当前用水总量的13.1%,占农业用水量的18.5%,目前水资源承载力可满足当前畜禽养殖需要。
依据《化德县养殖业废弃物污染负荷环境承载力预警分析及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到2030年,规划养殖生猪30万头、禽类40万羽、肉牛10万头、肉羊40万只,年用水量达到7.56×106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23.8%,占地下水可开采量的36.7%。
表4.5 化德县各畜种用水量预测表 单位:头(只、羽)
畜种 | 单位用水量 (L/天/只) | 2024年 | 2030年 | ||
养殖量(万只) | 用水量(万m3) | 养殖量(万只) | 用水量(万m3) | ||
生猪 | 40.00 | 1.39 | 20.35 | 30.00 | 438.00 |
家禽 | 1.00 | 13.61 | 4.97 | 40.00 | 14.60 |
奶牛 | 120.00 | 0.04 | 1.91 | 0.10 | 4.38 |
肉牛 | 50.00 | 2.95 | 53.76 | 10.00 | 182.50 |
羊 | 8.00 | 26.45 | 77.24 | 40.00 | 116.80 |
合计 | 158.23 | 756.28 | |||
综上,从土地承载力角度来看,2030年规划养殖规模可满足土地承载力要求;从水资源角度来看,2030年规划设计生猪、肉牛等高耗水畜种养殖规模分别为2024年的21.5、3.4倍,畜禽年用水量占水资源总量比例由2024年的5.0%增加至2030年的23.8%,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规划期间,应控制生猪等高耗水畜种养殖规模,强化“以水定量”刚性约束,推广节水技术,减少畜禽养殖用水量。
第五章推动畜禽养殖转型升级
5.1优化养殖产业发展方向
综合考虑化德县水资源刚性约束与粪污区域超载风险,实施“控水优产、调区提效”核心战略,优化产业发展定位,调整养殖业规模和结构。严控生猪等高耗水畜种养殖规模,优先发展低耗水畜种。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引导新增产能向水资源承载力低负荷乡镇转移。适度控制羊养殖规模,促进草原草畜平衡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5.2提升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
推进畜禽标准化集约养殖,鼓励扶持规模化养殖。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适度规模发展,通过股份制合作、合作社等形式做大做强重点养殖户。鼓励和支持生产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有养殖意愿的中小养殖户改进生产工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粪污消纳用地,向适度规模、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转化,提升集约化养殖水平。通过宣传引导、技术培训、示范带动等措施,积极鼓励养殖大户、养殖场、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提高规模养殖水平。依托现有肉羊养殖园区,鼓励引导入园养殖户开展牲畜代养,鼓励企业、合作社、农户自筹资金,积极发展舍饲圈养。引进适当规模的奶牛生产企业,推动奶牛生产实现恢复性增长。
5.3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养殖模式
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地方优势畜禽种质资源,加强肉羊、肉牛等优势品种资源培育与开发。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推进“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按照“整乡推进、一乡一业”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各类养殖产业向优势乡镇集中,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养殖镇。以朝阳镇、七号镇为重点建设肉牛标准养殖基地。整合全县肉羊养殖产业,积极打造肉羊标准化养殖园区,带动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集聚发展。
专栏1标准化养殖基地示范工程 |
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示范工程:在朝阳镇、七号镇等传统肉牛养殖优势区,新建或改扩建存栏5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肉牛养殖示范基地,配套规范化粪污处理设施,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养殖模式;现代化肉羊养殖园区建设工程:在长顺镇、德包图乡、公腊胡洞乡等肉羊主产区,建设存栏1000只以上的现代化肉羊养殖园区,配套建设饲草料加工设施和有机肥生产设施,推广“家庭牧场+合作社”联合经营模式;特色养殖融合发展工程:探索在产业基础较好区域建设特色畜禽(驴、骆驼等)养殖示范基地,配套开发特色畜禽产品加工线。 |
第六章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6.1基于承载力优化养殖空间布局
围绕全县空间发展定位,系统优化畜禽产业链空间布局。严格依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及资源承载力,引导畜禽养殖向环境承载力适配区集聚。各乡镇需结合水资源承载情况、禁养区划定及土地消纳能力,科学核定养殖总量、畜种结构与选址布局,严禁在水资源超载区及生态敏感区新增养殖项目,优先推动规模养殖场向粮食主产区、饲草基地等粪污消纳能力充足且水源匹配度高的区域转移,构建与水土资源可持续承载力相匹配的产业空间格局。
6.2持续加强畜禽养殖分区管控
综合考虑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区划、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城市建成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分布,以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的原则,持续更新禁养区划定。加大禁养区内养殖散户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严防规模化养殖场“反弹”和“复养”现象。非禁养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养殖场,必须符合农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强化“以水定量”刚性约束。
第七章 加强源头防控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7.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防控
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应用节水、节料、饲喂等清洁养殖工艺和节水清粪等实用技术装备,强化源头节水、雨污分流、机械干清粪、臭气控制等全过程清洁生产改造。
鼓励畜禽养殖场采用碗式或液位控制等防溢漏饮水器,减少饮水漏水。加强雨污分离、污水回收利用。鼓励采用机械干清粪、地面垫料、床(网)下垫料等,逐步淘汰水冲粪工艺。推进管网运输系统、粪污贮存设施及臭气处理设施改造。新建猪养殖场宜采取圈舍封闭半封闭管理,加强恶臭污染防治,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有组织臭气减排设施。加强饲料饲喂、兽用抗生素不当使用的监管力度,鼓励应用低蛋白环保饲料减少氮排放;消减兽用抗生素的使用量,降低畜禽粪便抗生素污染隐患。
引导规模以下养殖户专业化生产,推广干清粪。探索养殖户集中区域污水集中处理模式,推进畜禽粪污基本实现全量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专栏2源头减量强化工程 |
标准化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规模养殖场重点建设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改造雨污分流管道系统、干湿分离设备,并支持建设包含预处理、堆肥、造粒等完整工艺的有机肥加工厂;规模以下养殖户规范管理工程:开展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养殖总量清查,推广建设户用防渗贮粪池与简易堆肥设施,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立联户或委托处理机制。强化节水工艺改造与排放监管,实现废弃物规范化贮存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健康养殖投入品绿色替代与规范管控工程: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鼓励应用低蛋白环保饲料减少氮排放。 |
7.2推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果,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质量。重点提升规模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干湿分离、污水储存池、有机肥生产等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配备与设计生产能力、粪污处理利用方式相适应的粪污收集、暂存、处理设施设备,做好防渗、防泄漏、防溢流、防恶臭措施,加强日常运营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鼓励开发一批适用规模以下养殖户的轻简化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引导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规范化处理。加大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扩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提高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利用水平,避免设备闲置。加大田间配套设施投入,支持配备小型清粪机等设备,鼓励采用固体粪肥运输车和撒肥机,提升畜禽粪肥机械化施用水平。建立政府主导、第三方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畜禽养殖户粪污集中处理与综合利用模式。
专栏3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提升工程 |
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升级工程:全县规模养殖场实施“填平补齐”行动,对落后工艺进行技术改造,老旧污染处理设施设备更新,补齐粪污收集、处理、贮存等环节能力建设短板。增配固液分离、翻抛、输送利用等设备,提升粪污处理与利用效率。规模以下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采取引导补贴为主的措施,鼓励广大养殖户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散户,建设堆沤肥场等粪污处理设施,支持配备小型清粪机等设备。 |
第八章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8.1合理选择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各乡镇依据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测算结果,结合养殖种类和规模、环境质量目标、自然经济条件等,因地制宜采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积极推广农业农村部粪污处理主推技术模式。充分利用化德县土地面积大,土地消纳能力较强,农作物单季种植、秋冬季农闲时间长的还田利用优势,推广“草牧肥绿色循环”“有机肥厂+村集体经济”“养殖场(户)+第三方处理机构+种植基地(农户)”等典型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
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数量多,分布散,设施配建水平较低,各乡镇结合实际,优先调整养殖结构,积极推进肉羊、肉牛等传统畜牧业向半舍饲、舍饲畜牧业发展,引导发展“大园区”“大牧场”,积极引进第三方收运。以镇或村为单元,定期对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粪污产生量进行摸底统计,推动建设粪污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利用,粪污堆肥后就近农用。
8.2推动构建新型种养循环机制
畜禽规模养殖场以保证养殖饲草料需求和满足养殖粪污自我消纳为目标,扩大养殖场优质牧草和青贮饲料规模种植,形成复合式循环利用。推动乡镇种养循环合作机制,打通乡镇间粪污消纳通道,构建区域种养协作新模式。利用基本农田成片分布优势,推进饲用燕麦、苜蓿等高蛋白饲料和青贮玉米种植。积极引进龙头企业,与周边种养大户和合作社共建,打造现代农业高效种植—饲料加工—畜禽规模化养殖—有机肥生产的种养循环全产业链。争取秸秆高值化利用项目资金,试点推广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形成以养带种、为牧而农、农牧结合的种养结构。
专栏4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
区域协同资源化利用工程:以内蒙古两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德分公司为核心,引导全县规模养殖场及德包图乡周边规模以下养殖户委托处理,生产有机肥,实现高附加值利用,形成“养殖场(户)+第三方处理机构+高附加值产品+种植基地(农户)”粪污处置体系。龙头企业循环示范工程:以大型养殖企业大好河山为示范,推动规模养猪场配套建设相应处置能力的粪污处理设施、还田利用设施,构建种养结合的区域循环模式。规模以下集中利用体系:鼓励建设一批规模以下养殖场、散户粪污集中收集转运设施,就近还田,提升区域散养粪污治理与利用效率。 |
专栏5种养结合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 |
在七号镇、德包图乡南部、长顺镇西南部、公腊胡洞乡东南部和朝阳镇西南部打造现代农牧业融合发展区,积极促进“粮改饲”,推行以燕麦为组合的杂粮饲料种植,推进区域内草原畜牧业向半舍饲养殖和舍饲养殖过渡。 在长顺镇东部和白音特拉乡全域打造精品牧业发展区,推行粮草轮作,扩大豆科牧草种植面积,建立优良牧草繁育基地和高产人工草地,大力发展草产业,积极推进肉羊、肉牛等传统畜牧业向半舍饲、舍饲发展。 |
第九章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力度
9.1严格畜禽养殖项目环境准入
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红线、禁养区环境管理,防止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9.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风险管控
加强粪污还田利用土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监管力度,及时掌握养殖水、还田粪肥质量指标。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水达标外排时,必须明确自行监测计划并开展自行监测。鼓励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集中区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统一监测。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的环境监测,定期对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消纳土地的土壤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避免不合理粪污施用带来环境风险。
9.3完善粪污处理利用台账管理制度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粪污产生、运输、去向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鼓励规模以下养殖户集中区域,逐步推行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管理台账。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备案情况的抽查检查。加大乡镇政府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提升养殖场、散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能力。
9.4建立污染信访溯源与治理闭环机制
建立“一案一策”溯源机制,实施重复举报案件溯源整治行动。由生态环境、农科、水利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对重复信访点位开展部门联合诊断,查找污染源头,制定“污染源头整改—周边环境修复—居民满意度回访”的全链条处置方案。构建“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快速响应机制,压实养殖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力争到2030年涉畜禽养殖重复举报次数每年不高于3次。
专栏6畜禽养殖污染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
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机制,加强数据与信息共享。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落实自行监测,视情况开展执法监测,构建畜禽养殖污染风险预警体系。推动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去向台账,试点散户集中台账管理。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的环境监测,建设涉畜禽养殖污染信访“溯源—处置—闭环”机制。 |
第十章 效益分析
10.1经济效益
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等措施,可促进化德县畜禽养殖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动行业向规范化、精细化、生态化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淘汰落后养殖方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有机肥替代化肥有助于提高农产品品质与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0.2环境效益
畜禽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可实现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推进规模养殖场、散户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可削减COD、氨氮、总磷排放量,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土壤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养殖散户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可改善农村粪便乱堆、污水乱排现象,提升村容村貌与人居环境质量。粪污生产有机肥替代化肥,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微生物活力,改善土壤结构,提升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
10.3社会效益
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及利用全产业链形成,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吸纳贫困户就业,成为畜牧业精准扶贫新渠道。规模以下养殖场、散户粪污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可加速区域农牧结合与种养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补贴与技术示范的引导带动可增强居民对环境质量关注度,提高养殖主体治污减排积极性,有利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巩固。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11.1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与组织协调,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按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实现资源信息共享。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农科部门负责粪污无害化处理与利用的指导服务,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相关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
11.2政策支持
探索建立财政、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制定支持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粪肥施用补助政策,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主体施用粪肥,促进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研究畜禽污染治理贷款补贴政策,对有机肥生产、养殖水深度处理及规模以下养殖户和散户粪污规范化处理给予优惠政策。
11.3技术指导
积极推广适用绿色养殖、污染防治、粪肥施用技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技下乡活动,组织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以养殖从业者、基层干部、行业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围绕污染防治法规政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开展专项培训,逐步将相关内容纳入农技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通过多样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参与,提升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及公众污染防治意识。
11.4资金筹措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以养殖主体自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融合社会多渠道筹资。加强部门合作,积极申请各类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与运维。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
附 件
附件1:术语解释
1.猪当量:指用于衡量畜禽氮(磷)排泄量的度量单位,1头猪为1个猪当量。1个猪当量的氮排泄量为11kg,磷排泄量为1.65kg。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生猪、奶牛、肉牛固体粪便中氮素占氮排泄总量的50%,磷素占80%;羊、家禽固体粪便中氮(磷)素占100%。(《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
2.畜禽粪污:指畜禽养殖过程产生粪便、尿液和污水的总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
3.固体粪污: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外漏饮水和冲洗水及少量散落饲料等组成的固态混合物。(《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南》)
4.液体粪污: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外漏饮水和冲洗水及少量散落饲料等组成的液态混合物(含粪浆)。(《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南》)
5.堆(沤)肥处理:指将畜禽粪便等有机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形成一种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物质过程。(NY/T 1168—2006)(《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在畜禽粪污处理过程中,通过生产沼气、堆肥、沤肥、沼肥、肥水、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7.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是指在土地生态系统可持续运行的条件下,一定区域内耕地、林地和草地等所能承载的最大畜禽存栏量。(《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
8.干清粪:指畜禽排放的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则从排污道排出的清粪方式。(《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9.水冲粪:指畜禽排放的粪、尿和污水混合进入粪沟,每天数次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工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0.水泡粪:指在畜禽舍内的排粪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将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一般为1~2个月)、待粪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工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指用于生产沼气、堆(沤)肥、沼肥、肥水、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并符合有关标准或要求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1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指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通过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验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占畜禽规模养殖场总数的比例。委托粪污处理中心全量收集处理的,有协议且正常运行的,可视为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放牧养殖不纳入考核范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指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台账记录要求,及时准确记录畜禽粪污存储时间、利用方式、利用方信息等内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比例。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规模养殖场,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的,视为已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4.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指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畜禽养殖业排污许可证》具体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的比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附件2:畜禽养殖土地承载力测算
依据《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及规模养殖场配套土地面积测算以粪肥氮养分供给和植物氮养分需求为基础进行核算。综合考虑畜禽粪污养分在收集、处理和贮存过程中的损失,单位猪当量氮养分供给量为7.0千克,磷养分供给量为1.2千克。根据估算,全县畜禽粪便氮产生量达到2593.2吨,而磷产生量为276.8吨,氮素消减压力较大,本规划以氮为基础计算土地承载力。
1.畜禽粪肥养分需求量测算
根据养分平衡,参考《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通过区域内各种植物(包括作物、人工牧草、人工林地等)种植面积和产量核算氮(磷)总养分需求量,根据粪肥当季利用效率和化肥替代比例,核算畜禽粪肥氮(磷)养分最大需求量(在现状养分利用效率和设定的最大化肥替代比例前提下,现有种植条件所需的最大粪肥氮(磷)养分量)。大田作物与果菜茶种植类型结合当地实际条件分别设定化肥替代率。
计算公式如下:
(式1)
(式2)
式中:
Atotal—区域内各种作物总产量下氮(磷)需求量(吨)。
yi—区域内第i种作物总产量(吨)。
ai—第i种作物收获100千克产量吸收的氮(磷)量,千克/(100千克)。
NMneed—区域内各种作物种植面积粪肥氮(磷)养分最大需求量(吨)。
f—施肥供给养分占比(%)。根据土壤氮(磷)养分状况确定,土壤不同氮(磷)养分水平下的施肥占比推荐值参考《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化德县耕地氮含量大致为0.5~1.2g/kg,有效磷为10~25mg/kg,属于中低水平范围。按照《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土壤氮、磷养分等级分级方法,确定化德县耕地地力基本为三类地力,f取55%。
K—粪肥当季利用率(%)。粪肥中氮素当季利用率取值范围推荐值为25%~30%,磷素当季利用率取值范围推荐值为30%~35%,有实测值的根据当地实测值确定。本规划以氮素为基础计算土地承载力,氮素当季利用率取25%。
Pmanure—区域内粪肥替代化肥最大比率。本规划取50%。
2.土地承载力测算
根据畜禽粪肥养分最大需求量测算结果,考虑畜禽粪污在收集、贮存、运输、施用等环节中的养分损失率,推算粪污养分理论需求量,通过猪当量氮磷营养元素排泄量,推算土地可承载猪当量养殖量(以存栏量计),即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计算公式如式3:
(式3)
式中:
Kpig—猪当量养殖量(存栏)(头)。
r—粪肥氮(磷)元素留存率,一般为60%~70%。
PN—猪当量的氮(磷)排泄量(千克/头)。
附件3:粪污处理主推技术模式
一、种养结合
1.粪污全量还田模式
对养殖场产生的粪便、粪水和污水集中收集,全部进入氧化塘贮存,氧化塘分为敞开式和覆膜式两类,粪污通过氧化塘贮存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施肥季节进行农田利用。
适用范围:适用于猪场水泡粪工艺或奶牛场的自动刮粪回冲工艺,粪污的总固体含量小于15%;需要与粪污养分量相配套的农田。
2.粪便堆肥利用模式
包括条垛式、槽式、筒仓式、高(低)架发酵床、异位发酵床,以生猪、肉牛、蛋鸡、肉鸡和羊规模养殖场的固体粪便为主,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农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
适用范围:适用于只有固体粪便、无污水产生的家禽养殖场或羊场等。
3.粪水肥料化利用模式
养殖场产生的粪水经氧化塘处理储存后,在农田施肥和灌溉期间,将无害化处理的粪水与灌溉用水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进行水肥一体化施用。
适用范围:适用于周围配套有一定面积农田的畜禽养殖场,在农田作物灌溉施肥期间进行水肥一体化施用。
4.粪污能源化利用模式(含沼渣、沼液、沼气)
以专业生产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目的,依托专门的畜禽粪污处理企业,收集周边养殖场粪便和粪水,投资建设大型沼气工程,进行厌氧发酵,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农田利用,沼液农田利用或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适用范围: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具备沼气发电上网或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条件,需要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予以保障。
二、清洁回用
5.粪便基质化利用模式
以畜禽粪污、菌渣及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进行堆肥发酵,生产基质盘和基质土应用于栽培果菜。
适用范围:该模式既适用大中型生态农业企业,又适合小型农村家庭生态农场,同时适合小型农村家庭农场分工、联合经营。
6.粪便垫料化利用模式
基于奶牛粪便纤维素含量高、质地松软的特点,将奶牛粪污固液分离后,固体粪便进行好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回用作为牛床垫料,污水贮存后作为肥料进行农田利用。
适用范围:适用于规模奶牛场。
7.粪便饲料化利用模式(主要养殖蚯蚓、蝇蛆、黑水虻等)
畜禽养殖过程中的干清粪与蚯蚓、蝇蛆及黑水虻等动物蛋白进行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用于农业种植,发酵后的蚯蚓、蝇蛆及黑水虻等动物蛋白用于制作饲料等。
适用范围:适用于远离城镇,养殖场有闲置地,周边有农田,农副产品较丰富的中、大规模养殖场。
8.粪便燃料化利用模式(生物干化、生物质压块燃料)
畜禽粪便经过搅拌后脱水加工,进行挤压造粒,生产生物质燃料棒。
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和工业燃煤需求量较大的地区。
三、达标排放
9.粪水达标排放模式
养殖场产生的粪水进行厌氧发酵+好氧处理等组合工艺进行深度处理,粪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其中COD低于400mg/L,NH3-N低于80mg/L,TP低于8mg/L)或地方标准后直接排放,固体粪便进行堆肥发酵就近肥料化利用或委托他人进行集中处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养殖场周围没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化猪场或奶牛场。
附件4:化德县规模养殖场清单
序号 | 乡镇 | 养殖场户名称 | 养殖场地址 | 养殖畜种 | 养殖种类 | 设计存栏规模(头、只、羽) | 设计年出栏规模(头、只、羽) | 清粪方式 |
1 | 长顺镇 | 化德县恒达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新色村 | 生猪 | 大白猪、长白猪 | 380 | 500 | 干清粪 |
2 | 长顺镇 | 蒙德发养鸡场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永胜村 | 鸡 | 海兰褐、海兰灰、海兰白 | 9000 | 3000 | 干清粪 |
3 | 七号镇 | 化德县民盛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高家房子村 | 牛 | 肉用西门塔尔牛 | 300 | 200 | 干清粪 |
4 | 七号镇 | 化德县五福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七号镇打黑沙图村 | 牛 | 肉用西门塔尔牛、蒙古牛 | 250 | 150 | 干清粪 |
5 | 七号镇 | 化德县双龙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 化德县七号镇四道营村 | 羊 | 小尾寒羊、萨福克羊、杜泊羊 | 700 | 1000 | 干清粪 |
6 | 公腊胡洞乡 | 化德县欢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公腊胡洞乡白音尔计村 | 鸡 | 海兰褐、海兰灰、其他品种 | 9000 | 4000 | 干清粪 |
7 | 德包图乡 | 化德县德利农畜种养有限公司 | 化德县德包图乡头断井村 | 鸡 | 海兰褐、海兰灰、海兰白 | 20000 | 8000 | 干清粪 |
8 | 德包图乡 | 化德县鸿宇绿源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化德县德包图乡丰满村路南(黑沙图) | 牛 | 肉用西门塔尔牛、蒙古牛 | 100 | 50 | 干清粪 |
9 | 德包图乡 | 化德县蒙清源肉驴养殖专业合作社 | 化德县德包图乡丰满村 | 牛 | 肉用西门塔尔牛 | 300 | 200 | 干清粪 |
10 | 德包图乡 | 内蒙古大好河山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德包图乡八十顷村南 | 生猪 | 大白猪、长白猪、杜洛克猪 | 60000 | 120000 | 水泡粪 |
11 | 朝阳镇 | 化德县艳阳天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朝阳镇赛不冷村东 | 特禽 | 华北柴鸡 | 30000 | 30000 | 干清粪 |
12 | 朝阳镇 | 化德县新兴养殖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朝阳镇新社村 | 羊 | 小尾寒羊 | 300 | 500 | 干清粪 |
13 | 朝阳镇 | 化德县天蓬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朝阳镇大湾村 | 生猪 | 大白猪、长白猪 | 300 | 500 | 干清粪 |
14 | 朝阳镇 | 化德县旭东养殖专业合作社 | 化德县朝阳镇欣荣村 | 牛 | 肉用西门塔尔牛 | 100 | 80 | 干清粪 |
15 | 朝阳镇 | 化德县花成种养殖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朝阳镇白土卜子村民委员会 | 牛 | 肉用西门塔尔牛 | 150 | 80 | 干清粪 |
16 | 白音特拉乡 | 化德县荣辉养殖专业合作社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白音特拉乡民新建村 | 羊 | 小尾寒羊、萨福克羊、杜泊羊 | 600 | 1000 | 干清粪 |
17 | 白音特拉乡 | 化德县蒙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白音特拉乡繁殖场村东 | 羊 | 小尾寒羊、萨福克羊、杜泊羊 | 2000 | 3000 | 干清粪 |
18 | 白音特拉乡 | 化德县兴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白音特拉乡二巴沟村 | 生猪 | 大白猪、长白猪 | 300 | 500 | 干清粪 |
19 | 白音特拉乡 | 化德县福雅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内蒙古化德县白音特拉乡二台村 | 羊 | 小尾寒羊、萨福克羊、杜泊羊 | 200 | 80 | 干清粪 |
20 | 白音特拉乡 | 化德县永娟肉鸡养殖场 | 化德县白音特拉乡卜拉乌素村 | 鸡 | 罗曼褐 | 6000 | 2000 | 干清粪 |
21 | 白音特拉乡 | 化德县白音特拉村联合养猪场 | 化德县白音特拉乡白音特拉村 | 生猪 | 大白猪、长白猪、杜洛克猪 | 8000 | 16000 | 水泡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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