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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原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期间留地方人员相关情况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1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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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25011706738F/2026-0000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化德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1-20
文号: 化政字〔2026〕13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化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原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期间留地方人员相关情况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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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相关单位:

解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期间留地方人员相关情况,经研究,特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武治宇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政府副县长

  :黄春艳   组织部副部长

杨宏亮   县纪委监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

    编办主任

曹玉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魏锦林   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财政局副局长

武晓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水淼   财政局工资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副局长张晓峰兼任,负责张志武、张志华、高凤娥、许军四人相关情况核查期间的日常工作,核查完毕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为保证核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各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组织部:负责对该四人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认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该四人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关键信息进行核查,重点审核档案,确保身份的认定。

编办:负责核查编制情况,确认该四人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期间是否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以及编制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通过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核实干部的编制身份,解决因编制问题导致的身份不清等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中心):牵头协调整体工作,负责审核该四人的工资、社保、职称等方面的信息,与被核查人员身份进行相互印证。对涉及相关情况认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按照录用文件、工资审批表等,同时负责落实相关人员的待遇问题。

财政局:负责对该四人发放工资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人员身份与财政供给相符。根据组织、人社等部门提供的人员身份认定结果,防止出现违规领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协调整体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供原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期间相关的文件、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协助相关部门对被核查人员相关情况进行核实,为核查工作提供原始依据。

纪委监委:负责对整个核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核查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防止出现违规操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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