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化德县燃气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化建字〔2026〕1号)收悉。经研究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化德县燃气发展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及《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对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提升燃气供应保障能力、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统筹推进燃气设施建设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性和协调性,同时,要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燃气供应安全稳定。
此批复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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