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变相“乞讨”行为需联系当地城管局对其进行约束管理,享受低保的拦阻人员我局无法直接取消或暂缓其低保名额,如后续还有此类现象我局将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告知其行为的不妥之处。
化德县民政局
一是加强巡查。加大对小区、婚庆酒店、街面等公共场合加大巡查力度,在节假日期间增加巡查人员,发挥联勤联动优势,及时发现处理强制乞讨、伪装骗钱的问题。二是加大宣传教育。通过LED显示屏、公示栏、公众号等加强对广大群众正面引导,引导广大群众谨慎对待防止陷入骗局,另一方面对确需救助的及时协调民政部门开展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确需救助人员,主动引导、护送到救助站。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对接到“变相乞讨”类警情后,及时处警,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有组织的乞讨行为。
化德县公安局
黄霄燕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化德县委员会提案第001号,我镇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坚决抵制、打击恶俗变相“乞讨”行为,我镇采取以下措施:
一、由长顺镇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整治行动,劝阻和制止变相“乞讨”行为,对拒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变相“乞讨”人员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意愿的,可以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提出就业申请,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如生活方面存在困难,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办理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如发现邻近旗县在我镇变相“乞讨”人员,由化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遣送回户籍地进行处理。
三、积极宣传号召广大居民朋友要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抵制不文明变相“乞讨”行为,破除陈规陋习;面对变相“乞讨”行为要敢于说“不”、勇于斗争,以实际行动约束自己,引导他人,增强居民朋友们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建立社会主义公序良俗。
四、长顺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化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将建立常态化街面巡查制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有效制止“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答复
化德县长顺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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